山东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科技函〔2013〕23号
关于征集推荐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3]60号)精神,山东省科技厅现开始征集推荐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应当于2011年1月31日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时间应当于2011年1月31日前,并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列入国家和省部级计划、基金,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推荐。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的评审。
4.2013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2014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含专利、论文)再次被推荐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5.其他具体要求请参阅2014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二、项目推荐
1.请申报单位按照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格式填写项目材料,重点突出候选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2014年度国家科技奖实行限额推荐,科技厅将组织项目答辩会筛选推荐项目。请申报单位同时准备项目答辩材料(包括项目简介和15分钟的多媒体答辩材料),答辩材料内容应包括:立项背景、主要技术内容、主要技术创新点、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第三方评价、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作用、其他(专利、获奖、专著、发表论文、人才培养)等。
3.请各部门、单位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于2013年12月3日前将项目推荐书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邓华亮
电话:0531-89628062
附件:
1、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各奖种推荐书式样
2、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科技处
2013年11月27日
主题词:国家科学技术奖 项目 征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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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3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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