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财务处获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集体和个人表彰
近日,我校财务处被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评为2018年“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先进集体”,何桂菊、陈营营两名同志荣获“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校财务处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预算管理模式创新、财务规章制度完善、财会队伍建设、财务信息化保障、会计基础工作提升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展现了我校积极向上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