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两会”闭幕
(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消息)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和其他法律文件,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今天的人民大会堂气氛庄重热烈。2872名代表出席闭幕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上午10时,吴邦国宣布会议开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根据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3年1月选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
上午10时30分,全场起立,高唱国歌。吴邦国宣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消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前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主持闭幕会。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在主席台就座。
上午9时,闭幕会开始。贾庆林宣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应出席委员2262人,今天实到21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