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校要闻 >> 正文
我校校徽荣获全国中医药标志性文化作品一等奖
作者:山东中医药大学 日期:2012-08-15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报社 阅读:
我校校徽荣获全国中医药标志性文化作品一等奖

  本报讯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甘肃省中医院承办的“全国中医药标志性文化内涵学术交流会暨中医药标志性文化优秀作品颁奖会”于8月10日至12日在甘肃兰州举行,我校校徽荣获中医药标志性文化作品一等奖,我校附属医院院徽、二附院院歌分别获得中医药标志性文化作品二、三等奖。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俊德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华中医药学会信息管理部副主任庄乾竹宣读了表彰决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顾问温长路作了“中医药文化浅论”的专题报告。
  会议围绕如何加强中医药院校(含图书馆)、科研院所、中医医院、中医药企业等单位的文化建设进行了交流,对获奖的139件中医药标志性文化优秀作品进行了表彰,其中一等奖22件,二等奖31件,三等奖38件,优秀奖48件。我校校徽荣获一等奖,我校附属医院院徽、二附院院歌分别获得二、三等奖。
  来自全国各中医药院校(含图书馆)、科研院所、中医医院、中医药企业等单位的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我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梁红卫参加会议并上台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