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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入选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作者:山东中医药大学 日期:2012-11-09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报社 阅读:
我校入选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本报讯  11月5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鲁教高字〔2012〕14号),公布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名单,我校成功入选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自2011年11月山东省启动申报工作伊始,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全力组织申报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名校申报工作要求、遴选重点建设专业、研讨建设思路和内容,全面总结学校50多年办学经验、优势和特色,积极利用寒暑假期,组织专人精心准备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在全校上下共同努力下,学校成功入选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名校建设申报成功,凝聚了学校几代人辛勤耕耘、教书育人的汗水与心血,充分展现了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医护员工励精图治谋发展、干事创业建名校的宏伟决心,同时也标志着我校成功跨入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厚重基础、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基础型人才为目标的省属本科院校第一梯队,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获得极大的发展空间和平台。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国家、山东省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突出特色、规范建设”的原则,着力加强办学特色、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改革、体制机制、社会服务六项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创新发展能力和综合办学实力,举全校之力,同舟共济,奋发进取,努力实现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建设目标。
  “名校建设工程”是山东省政府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引导高校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准确定位,特色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11〕14号),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通过组织省内外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形式,认真进行了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确立了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其中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5所,应用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10所,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13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