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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达学习《山东省实施办法》
作者:山东中医药大学 日期:2014-05-19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报社 阅读:
学校传达学习《山东省实施<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
  本报讯  5月15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424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了省教育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培训班精神,集中学习了《山东省实施<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
  会上,计划财务处相关负责人传达了教育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培训班精神,介绍了出台《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的背景,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针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的适用范围、经费管理、国内差旅、会议培训、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
  会议强调,《山东省实施<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是近一个时期学校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支出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学校有关差旅、会议、培训及公务卡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学校财务管理科学规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处、资产与设备处、基础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