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院两级管理实施方案》规章制度论证会召开

6月19日上午,《山东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院两级管理实施方案》规章制度论证会在行政楼430会议室召开。副校长王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琳指出,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是学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继续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王琳就做好本次论证会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明确职责分工。要进一步深化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院两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在激发办学活力、提高管理效率方面的推动作用,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认真分析当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各项制度符合学校要求和实际情况,为改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三要加强协同配合。要确保各环节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各部门、各学院协同发力,合理规划工作培训、学生培养、检查督导等环节,形成强大的改革合力,共同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院两级管理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会上,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介绍了当前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解读了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内容,汇报了《山东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院两级管理实施方案》的修订与制定情况。各与会人员围绕文件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审计处、中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健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眼科与视光医学院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