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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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山东中医药大学 日期:2010-01-05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报社 阅读:

 

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学发展和管理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不同类别的科学基金。为做好2010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 申请2010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务请于201031-32日,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份送到科技处

()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2010年度各类项目的申请要求详见《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0年项目指南》,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种管理办法、《2010年项目指南》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申请,按照《2010年项目指南》和有关通告的说明执行。

()申请基金项目必须使用2010年新版申请书,请于201011后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自然科学基金委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099月增设医学科学部2010年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使用新的申请代码,中医学、中药学的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归医学科学八处管理,申请人请查阅《2010年度项目指南》。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①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决定受理部门,申请代码2作为遴选评审专家的参考。

(六)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一般情况下,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七)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申请书中的预计研究年限一律填写20111-201*12月。

 联系人:成建军  电话:13706417187(手机),89628062(办公室)

 

科技处      

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