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10〕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所在高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高校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合格。
(四)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
1954
年
1
月
1
日前
出生的申请人员可免)。
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对本条第(四)、(五)款可不做要求。
二、申报
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
2010
年
6
月
1
日
-
2010
年6月10日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注:1.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
2010
年
6
月
1
日
至10日,其他时间该系统呈关闭状态,请申请人务必在上述时间阶段及早进行网上申报。2.申请人在注册、申请过程中务必认真阅读注册申请提示,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注册、申请。
(二)准备申报材料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报名,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见附件1),于
6
月
15
日前
将该表及下述材料报人事处。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附件2,本表务必用A3纸双面打印,切勿改动原文档设置);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原件1份(该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
7.《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原件1份;
8.《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附件5)(各教学单位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案》(附件6)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9.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清姓名;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三、时间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
2010
年
6
月
15
日前
将本单位(或部门)所有申请认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至《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资格申请人员名单》(附件1,务必与报名时相同),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及申请认定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人员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请务必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一项请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代码一览表》(附件7)填写,括号内请填写所任课程名称。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5)中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栏目务必由申请认定学科专业评议组组长签名。
4. 申请认定人员备好个人申报材料后报送所在单位(或部门),由各单位或部门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点击下载):
1.《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资格申请人员名单》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6.《山东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案》
7.《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代码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