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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13年赴蒙古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作者:山东中医药大学 日期:2013-04-01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报社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汉办2013年赴蒙古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招募活动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推荐志愿者人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募
1.招募对象。
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在职教师。具有教学经验、熟练掌握蒙语或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参加过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志愿者面试的候选人不得重复报名。
2.招募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或熟练掌握蒙语;
(5)年龄在22至50岁之间。
3.招募程序。
(1)我省共推荐40名候选人,请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我处;
(2)志愿者候选人须登陆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3)请于4月10日前将《2013年赴蒙古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推荐名单》(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候选人填写的《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PDF版,文件名请命名为候选人姓名)及《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我处,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二、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选拔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
1.培训方式为全日制;
2.培训时间为6-8月,共500学时;
3.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4.培训考核及定岗。
(1)平时成绩: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
(2)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笔试),时间拟定于8月上旬;
(3)定岗:国家汉办根据蒙方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
四、派出
1.派出时间为9月;
2.任期1-3年。
五、待遇
赴蒙志愿者生活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美元。国家汉办提供每人每月700美元的生活津贴、每人每月180美元艰苦地区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蒙方提供每人每月100美元的生活津贴、住宿和医疗保险。
六、管理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请各单位根据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为志愿者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联系电话:0531-89628068 
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政楼432房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