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关于开展2014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鲁统综[2014]1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校范围内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
50名(本专科生40名,研究生10名)
三、评选推荐学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刻苦,遵守纪律,成绩优秀;
2.热心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体范围如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其他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的子女优先,如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学生等。
对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5月19-22日,学生处、研究处组织各学院遴选名单、填表、整理材料。本专科学生(40名)材料报送学生处,研究生(10名)学生材料报研究生处(包括推荐表一式5份、汇总表1份、各种家庭经济贫困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证明等复印件一式5份,同时报送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申请理由、受助原因栏目填写要详实、充分,所有表格最后由党委统战部统一盖章)。
2、5月22日,学生处、研究生处审查材料,报党委统战部(行政楼420,电话89628026,邮箱xuanchuanbu320@163.com,办公系统:宣传部所有人)。
3、5月23日,党委统战部审查材料。
4、5月24-27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5月28日,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报省委统战部。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在认真贯彻落实“同心”思想,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积极促进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希望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家庭生活最困难、最优秀的学生进入受助范围。
党委统战部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