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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山东中医药大学 日期:2014-04-21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报社 阅读:

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2015年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中药:重点支持开展临床优势突出的创新中药的临床研究(近3年内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并已开展临床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结合行业和产业发展重点需求,在现有研发工作基础上,按照申报原则要求,明确目标与运行机制,组织申报课题。已获得本专项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二)所申报的课题应具备相关研究基础与条件,企业申报的课题应有明确的自筹资金投入。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清晰,无纠纷。课题法人单位应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伦理等负责。

三、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

3.为课题实际承担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4.课题执行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6个月;用于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

5.过去3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满足上述2-5项条件;正式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聘期覆盖课题执行期,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不少于6个月。

(二)相关要求。

1.每个五年计划中,每人最多可参与2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1项本专项课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2.遵守科学诚信原则,实事求是填写课题申报书,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将在其他科研计划立项的相同或者近似的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请,违者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3.专项结题验收不合格的课题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四、课题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课题申报材料。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简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www.nhfpc.gov.cn 下载区中下载)及附件纸质版一式8份(含2份原件),相应电子版(光盘形式,.doc格式,与纸质材料确保一致)1份。

(二)相关要求。

1.课题实施周期为20151月至201812月。课题申报书(简版)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其中,课题预算应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据实编制。

2.课题申报书(简版)用A4纸打印,左侧平装成册。

请申报课题老师于53将材料送交科技处。

  

 

科技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