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长清崮山校区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等法规、文件的要求,为接受监督,我校现公示长清校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后勤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89628856
山东中医药大学
2019年1月24日